当和海外公司交往的时候,俄政府总能通过各种程序机制,以阻止收购。
随着1959年9月和1962年9月大庆油田和胜利油田的发现,国内的石油产量也开始逐步上升。中石化正在寻求改变,这是好事。
国内一位不愿具名的油品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尽管中石化上百亿的利润与在国内任何一个普通企业相比都算是巨无霸,但与其自身上万亿营业收入相比,它的赚钱能力还相差很多,与一些国际石油巨头具体相比,更加逊色。如果是逼迫国家涨价,中石化就该让炼厂关门,加油站惜售,造成紧张,但实际的情况是,越是油荒的时候,中石化的炼厂负荷开得越满,还超负荷,我们还花钱请民营炼油厂帮我们代炼油。尽管中石化试着在各种场合解释自己的委屈,并陆续邀请媒体走进企业了解情况,但形势并未好转。大家担心的不是你挣钱多,大家担心的是成本,企业有没有把成本做大,所以大家才会去担心天价酒和天价吊灯。竞争并不可怕,现在民营的炼油企业没有充足的油源,如果可以给他们充足的油源和进口配额,民营企业会体现自己的优势。
从最早由政府调控到与国际成品油市场联动,直至2009年开始实施的22天+4%的定价机制。公众的逻辑是,它哪有亏啊,炼油亏损了之后,政府不是补贴了吗?外加中石化时不时再出点问题,公众情绪上对于中石化的不满与日俱增。康菲公司污染了我国海洋就必须及时向公众公布。
可是,就算原因再复杂,监测数据的采集、污染面积的判断、事故原因的分析等,海洋局都可以慢慢调查,公众并不强求海洋局第一时间就拿出准确数据。但是,第一时间对公众通报事故的发生,应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可是,无论是中海油被人质疑的作派,还是洋石油傲慢,都与海洋局的不作为密不可分。这不是惩罚,这简直是在纵容。
为什么事故发生一个月后,海洋局才通报相关情况?海洋局解释说:这次发生溢油的原因很复杂,监测数据的采集、污染面积的判断、事故原因的分析等,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准确的结论,需要一定的时间。我说你们应该讲,你们污染了我国的海洋,应该向公众公布。
那么,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为何如此落后呢?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造成生态灾难震惊全球,国内海上漏油事故亦频发的背景下,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家海洋局为何迟迟不能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法建议,非要等到事故发生之后才来指出这是法律的局限?这就是一种不作为。企业隐瞒事故信息,主管部门理当对其作出惩罚,并以自身信息公开弥补公众知情权受损,怎能反倒任由涉案企业隐瞒漏油事故信息呢?所以,需要道歉,需要惩罚的,既有中海油和康菲,还有国家海洋局。可是,更让人震惊的是,康菲石油尽管如此傲慢,所面临的处罚却最高也只有区区20万元,相比国外仅是一个零头。国家海洋局通报蓬莱19-3油田(由中海油与美国康菲石油合作开发)溢油事故,初步调查显示,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该油田周边海域和西北部海域,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为840平方公里,作业者康菲公司负全责。
在漏油事故的信息披露上,国家海洋局对自己的定位难道只是向康菲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作为执法者的海洋局不应该是一个建议者,而应该是一个约束者和监管者。在漏油事故发生后长达一个月时间里,康菲公司和中海油一直没有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其中,隐瞒漏油事故对中海油来说,已被媒体质疑为惯例。以原因复杂为由不对外公布漏油事故,只对相关政府部门做选择性通报,难道不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无视?请看这样一番谈话:6月16日,海洋局约见康菲公司负责人时,向他们提出过是否已对公众披露。
海洋局的解释是发生溢油的原因很复杂,所以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准确的结论而康菲石油呢,在利益驱使下自然也是入乡随俗。
海洋局的解释是发生溢油的原因很复杂,所以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准确的结论。康菲公司污染了我国海洋就必须及时向公众公布。
作为负全责的作业者,康菲石油始终未曾出示任何相关声明,其公司网站也未披露相关信息,康菲石油的傲慢做法,违背了基本的企业责任和国际通行法则,让人震惊。这不是惩罚,这简直是在纵容。其中,隐瞒漏油事故对中海油来说,已被媒体质疑为惯例。可是,无论是中海油被人质疑的作派,还是洋石油傲慢,都与海洋局的不作为密不可分。这也就难怪康菲石油如此肆无忌惮,若是同样的漏油事故发生在美国,康菲石油可能会第一时间主动披露信息,区别在于:按照美国法律,企业若未及时通报,将会被严惩。在漏油事故发生后长达一个月时间里,康菲公司和中海油一直没有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企业隐瞒事故信息,主管部门理当对其作出惩罚,并以自身信息公开弥补公众知情权受损,怎能反倒任由涉案企业隐瞒漏油事故信息呢?所以,需要道歉,需要惩罚的,既有中海油和康菲,还有国家海洋局。如果中海油、康菲公司不公布,作为执法者的海洋局就该行动,焉能坐视不管,任其想公布就公布,不公布就不公布?中海油、康菲石油、国家海洋局,这三者都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可结果竟是谁都没有公布。
以原因复杂为由不对外公布漏油事故,只对相关政府部门做选择性通报,难道不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无视?请看这样一番谈话:6月16日,海洋局约见康菲公司负责人时,向他们提出过是否已对公众披露。但是,第一时间对公众通报事故的发生,应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在漏油事故的信息披露上,国家海洋局对自己的定位难道只是向康菲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作为执法者的海洋局不应该是一个建议者,而应该是一个约束者和监管者。我说你们应该讲,你们污染了我国的海洋,应该向公众公布。
为什么事故发生一个月后,海洋局才通报相关情况?海洋局解释说:这次发生溢油的原因很复杂,监测数据的采集、污染面积的判断、事故原因的分析等,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准确的结论,需要一定的时间。可是,更让人震惊的是,康菲石油尽管如此傲慢,所面临的处罚却最高也只有区区20万元,相比国外仅是一个零头。可是,就算原因再复杂,监测数据的采集、污染面积的判断、事故原因的分析等,海洋局都可以慢慢调查,公众并不强求海洋局第一时间就拿出准确数据。那么,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为何如此落后呢?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造成生态灾难震惊全球,国内海上漏油事故亦频发的背景下,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家海洋局为何迟迟不能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法建议,非要等到事故发生之后才来指出这是法律的局限?这就是一种不作为。
国家海洋局通报蓬莱19-3油田(由中海油与美国康菲石油合作开发)溢油事故,初步调查显示,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该油田周边海域和西北部海域,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为840平方公里,作业者康菲公司负全责中国能源网讯 中国石油集团7月7日发布新闻稿称,该公司旗下河北销售公司一年来开发高速公路加油站47座,超过过去10年的总和。
通过一年半的网络开发实践,该公司销售网络开发模式逐步由委托开发向自主开发转变,由个别开发向群体开发转变。对此,中石油河北销售公司表示,其改变了以往依赖中介的网络开发模式,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对省内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动态实施全过程跟踪调研,主动向地方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合作意愿书。
据统计,仅去年,河北销售公司与地方政府洽谈开发的优质网络就达到86%,在曹妃甸新区一次性获得18座加油站的开发权据统计,仅去年,河北销售公司与地方政府洽谈开发的优质网络就达到86%,在曹妃甸新区一次性获得18座加油站的开发权。
对此,中石油河北销售公司表示,其改变了以往依赖中介的网络开发模式,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对省内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动态实施全过程跟踪调研,主动向地方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合作意愿书。通过一年半的网络开发实践,该公司销售网络开发模式逐步由委托开发向自主开发转变,由个别开发向群体开发转变。中国能源网讯 中国石油集团7月7日发布新闻稿称,该公司旗下河北销售公司一年来开发高速公路加油站47座,超过过去10年的总和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说,只开不高于20万元罚单,并不代表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后,保护法第九十条赋予中国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一项权利,即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代表国家提出赔偿要求,这个赔偿金额可以很大,理论上上不封顶。
两次严重的海上溢油事件发生后,作为上市公司的康菲国际及中海油,在长时间内未对投资者作出说明,亦未对公众公开承认此事。多家环保组织要求中海油和康菲公司道歉4日,自然之友等11家中国环保组织发出致辞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的公开信,对两家公司涉嫌瞒报渤海湾漏油事故的做法表示遗憾,要求两家公司就环境污染和瞒报事故的行为向公众道歉。
另一起发生在6月17日,并在48小时内止住渗漏。会上,康菲公司披露了漏油经过:此次渤海湾漏油事故共发生两起,一起发生于6月4日,漏油来自海底天然气层断层,当时已采取行动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不过,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坦言,溢油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是长期且缓慢的过程,因此截至目前监测人员仍在采集样品作分析评价。中海油否认隐瞒重大溢油事故中海油也在其官网发布新闻称,溢油已基本得到控制。